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基本国情,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截至2024年末,池州市常住人口132.4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26.18%,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5.86万人,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推动下,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目前仍存在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服务供给布局。一是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加大老旧小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二是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重点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升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三是健全标准体系与质量监管。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建设、运营、评价等全流程标准化,完善消防、卫生、无障碍等标准规范。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支持第三方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推动“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服务过程可追溯、质量可评价、风险可防控。
二、深化医养结合,健全健康支撑体系。一是支持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安宁疗护、康复护理床位,直接提供连续性医养服务。着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登记与执业管理流程,由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建立“一站式”办理与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设置标准,破解制度性障碍。二是将符合规定的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系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重点推动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慢性病管理以及安宁疗护等费用获得医保支付支持。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及医疗机构重点投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安宁疗护中心等专业机构,明确其功能定位与服务标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一是加大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力度,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给予专业建设补贴。鼓励院校与优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共建实训基地,推行“订单式”“学徒制”培养模式,对选择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或专项奖学金。二是实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在职护理员、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系统开展失能失智照护、康复辅助技术、应急救护等专业培训。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表彰奖励等激励机制,改善工作条件,增强职业吸引力和社会认同感。
四、推进标准建设,加强综合监管。一是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引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二是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明确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审批、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合力,强化服务质量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积极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建设或升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对接、服务调度、安全监测等功能,提升行业管理效率和精准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