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池州、黄山、宣城三市代表团联名提出设立“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2014年,经国务院同意,《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纲要》正式颁布实施,为“示范区”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市围绕“一圈两带”(一圈:古徽州文化旅游发展圈;两带:“三山两湖”山水观光旅游发展带和皖江城市文化旅游发展带)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在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文化旅游业态深度调整背景下,如何发挥我市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势,值得引起重视:
一、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现状
2017年,池州市旅游接待568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10亿元,接待入境游客102.5万人次。“示范区”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成果得到各方面的肯定,荣获“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最美中国国际知名旅游度假城市、最美中国大众休闲健康养生旅游城市”等称号。
一是交通支撑更加有力。我市高铁开通运行以来,长三角和合肥沿线方向旅游客流明显增加;池州港旅游码头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九华山机场航线加密,航班客座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是市场主体日益壮大。一些高端服务业、养生健康产业项目落地,安徽嘉润、江苏雨润等知名企业来池投资旅游项目。以九华股份为代表的区域旅游龙头企业直接融资步伐加快,一大批旅游扶贫、民宿旅游等富民旅游项目如雨后春笋。
三是公共设施不断完善。结合智慧旅游和文化旅游建设,推进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域覆盖,提升城乡旅游小镇等建设品位,增强了接待能力。
四是融合发展态势明显。打造禅修、杏花村、古徽州等文化旅游品牌,推进工业遗产旅游,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示范区”建设面临的问题和瓶颈
“示范区”建设在推进过程中,受制于主客观的条件,依然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瓶颈,主要体现在:
一是旅游主题规划不鲜明。池州“山、水、诗、佛”等优势文化因子整合不力,九华山商业氛围浓厚,“靠山吃山、傍佛经营”等低层次商业开发影响了文化旅游深度开发进程。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摊子铺得太大,处于“有园无村”的尴尬境地,文化主题不突出。九华山圣象等景区与九华山核心景区关联度不高,联动效应不明显。亟需将项目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有效客源,促进旅游经济增收。
二是区域协调配合不紧密。池州市位于古徽州文化圈,在“三山两湖”发展格局中,池州与“示范区”所属市、县在旅游资源方面存在同质化竞争关系,旅游规划和线路设计上存在各自为政等现象。在开发皖南旅游精品线路方面,与其他市、县联动式经营不够,“共同开发、协同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
三是产业渗透融合不深入。池州市旅游行业集中度不高,九华旅游与黄山旅游、峨眉山旅游等主板上市企业相比经营规模较小,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主营业务渠道较为单一。旅游周边产业发育不够健全,与一产、二产联系不够,市场从业人员鱼龙混杂,部分旅游小镇建设停留在“纸上”,旅游商品开发和生产存在短板,难以发挥“旅游+”乘数效应。
四是旅游综合规划不科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乡规划、景点布局、交通餐饮、产业配套等,综合性、专业性特点突出,需要长时间、持续性的大投入。我市还存在机场航班密度不高,没有开通国际航线;门票经济较为突出,游客“过夜率”低,旅游消费拉动不明显等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加以完善和解决。
三、对“示范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规划逐步实施,“示范区”建设面临难得的外部发展机遇,结合池州旅游资源禀赋和人文积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示范区”建设在今后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对上争取支持方面
一是区域规划要“抱团”,争取政策支持。建议发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纲要》指导性作用,由省级层面建立涵盖“示范区”7个地市和47个县、区协调联络机制,对外一个“声音”说话,在争取国家开发开放战略、重要交通枢纽、重点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强化协调和配合,增强工作的合力。
二是设施建设要“配套”,形成集聚效应。建议省级层面加强对“示范区”城乡规划、交通、旅游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旅游机场、通用航空、对外开放口岸等优惠政策。提升“示范区”规划定位,与长三角、长江中游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有效衔接,形成发展集聚的效应。
(二)对内整合资源方面
一是产业融合要“渗透”,强化龙头牵引。建议我市以区域内旅游类上市公司为骨干,吸引域外文化旅游类重点企业进行战略性投资,对“三山两湖”旅游开发实行“高点谋划、各有侧重、串联发展”的模式,打造“最美旅游珍珠链”。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旅游向一、二产业的渗透力度,结合精准扶贫、旅游周边产业发展,开发沉浸式、全流程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品牌的美誉度,延伸价值链条。
二是品牌培育要“厚植”,增强文化引领。建议我市继续整合旅游文化品牌,形成池州地域特色文化旅游品牌矩阵。要深化对山水诗、佛教文化、池州傩等文化因子的挖掘和培育,加大文化旅游营销和包装力度,以文化作为旅游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和坚强底色。
(三)优化旅游环境方面
一是转变职能要“放权”,优化政务环境。建议“市场的事情让市场去做”,充分尊重市场经营主体权利,简化各类旅游实体经济项目落地审批,推行行政事项“一日结”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等服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自然人和农村集体组织参与旅游经营,打造旅游富民项目。
二是规范经营要“严管”,净化市场环境。结合九华山商业化整治行动,依托花台景区免费开放,打造九华山自然风光长廊,扭转“只知有佛、不知有山”等固有观念,同时对“靠山吃山、依佛傍佛”等歪风予以狠刹。加大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力度,重视各类涉旅投诉,维护市场主体和游客合法权益。(民革池州市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