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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届6次]关于提高偏远山区寄宿制学校教师待遇的建议
提案者:纪咏梅
浏览次数:2572   信息来源:池州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8-18 08:50

    因工作原因,到过几所东至、石台县的偏远山区学校,那里教师的辛苦劳累程度超出想象。农村寄宿制学校里,留守儿童占有相当高的比例,60%至70%的学生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其中相当一部分家里连爷爷奶奶都没有可依靠的,学校已经成了这些孩子的家。上课在学校,课后的生活、娱乐也在学校,老师肩负留守住宿生的家长责任。对于这些学生的学习、教育、生活、安全管理让老师们直呼“压力大”。由于当前农村寄宿制学校人员编制紧缺,教师待遇偏低,导致年轻老师不愿意来,优秀教师留不住。教师的辛苦付出与实际所得极不相称。
    一、目前农村山区寄宿制学校的现状
    1、学校的现状差。很多山区学校地处偏远乡镇,交通极为不便,学校硬件设施薄弱,教学和生活条件差。因处在山区,学生家庭距离学校都很远,大部分学生只能在学校住宿,有的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住校生活,且留守儿童多,单亲家庭多,很多孩子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性格多有缺失。这几年虽然招聘了不少年轻教师,但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留不住人才,有调动的、有辞职的、稍微有点关系就走人,教师流动太过频繁,师资力量始终严重短缺,师资配备不全,基本没有音体美教师。
    2、教师的压力大。山区教师工作任务重,小学基本是两个人包一个班,一周近20节课。因为没有专职生活管理员,对于寄宿学生的夜间管理都是班主任承担,班主任每天晚上要到十一点学生都睡着后才敢入睡。对于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也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这些都是额外的工作量,八小时工作制对于教师来说是奢望,教师的身心负担重,压力很大。
    3、教师的待遇低。山区学校随着原来一批老民师的陆续退休,基本都是新招聘上岗的年轻人担纲。这些能够留下来的年轻人,他们工资低,每月只有近2000元左右,乡镇补贴是按职称和工龄测算,每月也就200多一点,贴补往返交通费远远不够,夜间值班管理都是义务的,因为有关规定不准发放任何形式的加班费和值班费,教师是凭对学生和教育的爱心在工作,学校是凭领导的人格魅力在管理,教师的收入与付出严重背离。
    农村寄宿制学校是学校、家庭、社会的统一体,除自身的学校教育职能之外,还承载了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职能。在未来教育发展中,寄宿制学校对保障贫困偏远地区完成义务教育、均衡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促进农村偏远山区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为广大农村住宿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农村偏远山区寄宿制学校要大幅度增加投入比例,实施财政投入、教育增量投入政策倾斜,不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组,督办检查各级政府对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规范建设、规范管理的规定落实情况。
   二、增加学校公用经费,将解决编制与学校自行临聘后勤工作人员相结合。根据全寄宿制学校规模,寄宿生人数,合理配备学校门卫、保安、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等工勤编制。
   三、提高偏远山区寄宿制学校教师待遇。对于教师的夜间管理给予合理的补助;乡镇补贴应按距离县城区的路程测算发放,不能按工龄和职称测算;对于偏远山区教师要给予交通补助;对于寄宿制学校班主任要给予特殊津贴(留守儿童管理、心理辅导)。


  
市教体局

关于对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纪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偏远山区寄宿制学校教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市共有寄宿制学校83所,共在寄宿学生13932人,教职工3331人,宿管人员178人,食堂人员317人。按县区分,贵池区24所,东至县31所,石台县16所,青阳县11所,九华山1所。按学段分,小学19所,主要在石台县,初中64所。按公民办分,公办学校73所,民办学校10所。床位数22240个,可满足寄宿生需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面对农村学校教师流动频繁、师资力量短缺等问题,省市各级政府已相继出台多项措施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保证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1、招聘新任教师。我市实施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聘”办法,优先补充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教师及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7年全市将招聘539名教师,其中安排到乡村学校有387名。

2、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落实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每年选拔一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有志从事乡村教育的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院校就读,定向培养、协议服务,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2016年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16名,2017年培养121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从2016年起开始实行,连续实施5年,将实现全省村小、教学点有一名全科型教师。

4、落实特岗计划。石台县作为实施特岗计划的县,聘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2016年,石台县招聘特岗教师25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30人。

(二)提升待遇,改善生活条件

1、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落实充分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我市各县区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各县区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

2、推进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2009年石台县率先在全省启动教师周转房建设。目前,全市总投入资金近1亿元,新建、改建教师周转房1300多套,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三)积极建立乡村教师从教激励机制

鉴于乡村教师从教的艰苦环境和工作压力,我市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均向乡村教师倾斜。

1、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我市严格落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对超岗位职数的乡村学校,可采用“退二聘一”的办法实施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对长期坚守在乡村学校的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倾斜政策,在县域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符合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或者教龄满30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2、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目前我市有6806名乡村教师具备颁发荣誉证书资格;省、县(区)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由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建章立制推动乡村教育发展

1、制定池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国家、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出台之后,2016年我市也出台了《池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2、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2016年,市教育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池教人〔2016〕31号)。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按照梯度推进、双向互动的原则,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流动。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建立县域内中心校教师校长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实施学区内中心校教师和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的双向流动。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乡村教师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通过教师交流轮岗,为乡村学校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3、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编制倾斜、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村小学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寄宿制学校逐步合理配置专职生活教师。

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在尊重群众意愿,保留必要教学点的同时,推进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既提升教育的规模与效益,又保障学生的安全。同时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留住学生与教师。

二是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人员,改生活,提待遇,增荣誉,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稳得住、教得好。

三是在当前的新一轮核编中,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增加宿管人员编制数,从而增加宿管人员待遇,提升宿管人员素质。

 

2017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余晓雪  电话:231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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