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生态禀赋得天独厚,森林覆盖率超60%、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常年超90%,生态产品总量丰、品质优。当前,我市已初步构建GEP核算体系,但核算成果与政策制定、市场交易、利益分配的衔接不够紧密,“算得出”但“用不活”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双碳”牵引绿色发展要求,现就完善GEP核算成果应用机制、拓宽价值转化路径,提出如下建议:
一、构建“核算—考核—激励”闭环机制,强化GEP政策赋能。一是建立动态核算与数据共享体系。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优化本地化GEP核算模型,重点细化森林碳汇、水资源涵养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核算方法,将九华黄精、池州鳜鱼等特色生态产品纳入物质供给类核算目录。搭建跨部门GEP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生态环境、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监测数据,实现核算成果年度更新、实时查询,为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深化“双核算双考核”刚性约束。将GEP核算成果全面融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提高GEP增量、碳汇贡献等指标权重,与GDP考核双轨并行。建立“GEP增长清单”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GEP底线管理,将核算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审批的核心依据,对GEP持续增长的地区给予生态补偿倾斜。三是创新激励政策工具箱。推出“GEP积分”制度,将企业生态保护投入、碳汇开发等转化为积分,用于抵扣环保税、优先获取项目用地指标。对GEP贡献突出的市场主体,授予“生态标杆企业”称号并给予信贷贴息,推动核算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激活“GEP+市场”转化引擎,拓宽价值实现通道。一是打造“GEP+碳汇”交易闭环。依托现有林业资源,将GEP核算中的碳汇价值单独确权,开发标准化碳汇产品,接入“碳汇超市”线上平台。创新“GEP核算—碳汇核定—交易变现”全链条模式,鼓励长三角企业购买池州碳汇抵消碳排放,力争年核证碳汇交易量突破100万吨,让生态调节服务价值精准变现。二是做强“GEP+特色产业”品牌赋能。将GEP核算数据作为“池出好味”区域公共品牌背书,在产品包装标注“生态价值指数”,开展特色农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延伸生态农业产业链,开发GEP主题文创产品,推动生态产品从“初级供给”向“高附加值服务”升级,力争3-5年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占比提升至40%。三是培育“GEP+文旅”融合业态。以环九华山、沿秋浦河等区域为重点,发布景区GEP核算报告,打造“生态打卡地”榜单。创新“碳票+旅游”消费模式,游客可通过购买碳汇抵消出行碳排放,兑换景区门票、民宿住宿等权益,构建“生态体验+碳普惠”消费闭环,力争年接待长三角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
三、健全“多元共享”分配机制,释放生态惠民红利。一是完善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借鉴“新安江模式”,以GEP核算成果为依据,与长三角生态受益城市签订精准化生态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力争年横向补偿资金突破5000万元。建立“GEP增量分成”制度,将碳汇交易、生态旅游等收益的15%用于生态保护区民生改善,让群众共享生态红利。二是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模式。推广“GEP贷”“碳汇贷”等特色产品,将GEP核算结果作为企业融资授信的重要依据,开发生态资产证券化产品。扩大林业碳汇价值指数保险覆盖面,建立“保险+补偿”风险保障机制,降低生态产品开发经营风险,推动绿色信贷规模年增长20%以上。三是强化社区参与机制。支持村集体成立生态合作社,参与碳汇项目开发、生态管护等工作,明确农户在GEP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搭建数字化监管平台,让群众实时查询生态资产价值与收益分配情况,提升参与积极性,实现“生态保护—价值增值—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四、强化“技术—人才—监管”支撑,保障机制落地见效。一是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GEP核算与转化技术研发中心,推广区块链溯源、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确保核算数据真实可信。制定地方GEP核算操作规范,实现核算标准统一化、流程规范化。二是培育专业人才队伍。组建GEP核算专家库,开展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专项培训,培养兼具生态核算与市场运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引进碳汇交易、绿色金融等领域专业人才,为机制创新提供智力支撑。三是优化监管服务环境。建立GEP核算成果应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成效评估并动态调整政策。强化“全国首个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品牌宣传,打造池州生态IP,讲好“以碳生金、GEP变现”的转型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