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拥有丰富科教资源,有很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创产业紧密融合,池州作为长三角区域新节点城市,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应发挥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后发优势。
一是企业科技投入和产出不足。2019年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0.3亿元,占GDP比重为1.2%,低于全省0.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个百分点;申请专利2971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637件,分别只占全省1.78%和1%。
二是科技创新型人才缺乏。据统计,2018年每万人就业人口中从事R&D活动人员中,我市仅为19.3人年,全省为33.6人年,而合肥为101.3人年。
三是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基础相对薄弱。目前全市只有2家孵化器,3家众创空间,分别占全省1.8%和1.5%,新增在孵企业34家,占全省2%。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困难融资难。2019年企业吸纳技术合同237项,交易额只有10.44亿元,只占全省的1.5%和2.1%。只有1家企业获得创投基金支持1400多万元,13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共10480万元。
为此建议:
一是创新要素集聚探索。聚集全市各类创新要素,着力打造平天湖科创集聚区,制定“招院引所”一揽子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知名大学大院大所设立分院分校、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发展以研发服务为重点,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咨询服务、创业孵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为配套的科创服务业,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体系,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
二是创新产业率先融入。围绕池州4+3产业,紧盯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科技型重大项目及强链、补链、延链型配套高新技术项目,培育发展一批关联度高、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大院大所合作,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产业集群。主动融入长三角创新链,探索与长三角合作设立“创新飞地”,建立研发在外、落地在池合作模式。
三是创新资源共享互通。立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这一新的契机和机遇,从企业和用户机构的需求出发,加速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通、平台协同、数据共用”。对接长三角地区“双一流”高校和知名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常态化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积极参加高水平科技创新品牌活动,着力寻找捕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来池转移转化,试行开展长三角城市间创新券通用通兑。
四是创新平台协同联动。按照全市整体部署,加快高新园区改革创新步伐,对标学习先进机制和理念,加强与长三角重点高校院所、大型科技创新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集培训指导、项目对接、孵化融资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大平台。积极争取加入G60科创走廊城市圈,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与分工。
五是区域创新集成推进。着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实施“聚才引智”计划,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采取“双聘制”“星期天工程师”等柔性人才引进方式,建立与发达地区接轨的薪酬制度,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修订完善科技金融容错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运用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创新引导基金和产权质押贷款等政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性科技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