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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和救助儿童溺水事件的建议
浏览次数:1817 作者:陈大圣   发布时间:2014-11-20 10:44

据卫生部统计,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每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水死亡人数的56.04%,而且,溺水死亡的现象农村高于城市。可见,溺水已经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第一位的死亡原因。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是家庭幸福的源泉。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和谐离不开家庭的幸福。现在家庭一般只有一个孩子,不难想象,一旦孩子溺水身亡,这个家庭所面临的灾难和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所以,预防、救助溺水儿童事件关系到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

我市地域辽阔,水资源丰富,山区农业人口众多,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死亡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隐形杀手。究其溺水发生的原因,大多是儿童在河边玩耍时落水造成不幸,或是在家的周围玩耍时落入水井、粪池或阴沟而夭折,或者是在河里洗澡和游泳时发生意外。而此类人大多是留守儿童,暑假时经常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由于未成年人对野外游泳危险性缺少足够的判断能力,加上安全知识的缺乏,所以悲剧时常发生。

要解决我市溺水儿童事件,我认为应该从预防和救助这两个方面入手。为此建议:

一、预防方面:

  1、加快游泳场所建设。一是建议由水务局对辖区内的天然河道进行勘察后,在村民聚居区内小孩比较多且水流比较缓的河段划出专门游泳区域,设立天然泳场,平时开放,汛期关闭。二是加大对室内游泳场所的投入力度,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安全、低价、卫生的游泳条件,让在河里游泳的孩子回到游泳场所,从根本上减少溺水事件发生。

  2、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首先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溺水的宣传,要在比较危险的河道设立警示牌,在暑假对沿河的学校发放宣传册,做到人手一册,要借助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青少年及家长充分引起注意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次是建议各中小学广泛的开展游泳课,同时将溺水救护知识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技能,从娃娃抓起,预防溺水。

3、政府应增加预防溺水方面的资金投入。目前在预防溺水方面政府没有专项的资金投入,所以建议各级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各级主管部门派出专人,使这项工作更加日常化、规范化。尤其是乡镇要落实巡查员,针对下午、傍晚等孩子游泳高峰期,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待遇。同时,对危险地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安放在醒目位置,以引起大家注意。同时利用好各村的农家书屋,供孩子们无偿使用,丰富他们的暑期生活,以此来很好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事件不断发生的问题。

 

  二、救助方面:

  1、要避免和减少因溺水而造成的意外伤亡,除了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之外,如何帮助失去亲人的家庭,关爱丧失子女的父母,也是政府和社会应该予以考虑的问题。建议政府成立或者倡导民间成立预防溺水救助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并联合共青团招募志愿者,为溺水事故家庭送去社会的关爱和祝福。

  2、建议尽快建立《预防溺水救助条例》。要想有效地解决天然河道游泳的溺水死亡问题,立法已势在必行。建议建立《预防溺水救助条例》,将救助会所需资金来源、救助金的使用和管理、救助原则与标准、救助管理团体的职责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给更多的溺水事故家庭送去援手和社会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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