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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县级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议
浏览次数:1746 作者:陈大圣   发布时间:2015-08-10 09:37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名族发展的希望。建设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是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需要。然而我县至今仍没有一所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校外活动阵地也少之又少,在素质教育、综合能力教育不断推进和发展的今天,建设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已是形势所需。

当前,越来越多的家长非常重视孩子方方面面能力的培养。他们为了孩子,不惜花费自己的全部积蓄,培养孩子学习琴棋书画、进行体育锻炼,提高孩子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现在我县缺少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和教育场所,群众也在为找不到一个师资力量优良、地理位置优越的集中活动场所而发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法多建设健康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作为公益性设施,所需建设投资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计划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

关注孩子的未来,就是关注东至的未来,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建议:

1、将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全县建设规划,本着以人为本、就近就便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心辐射效应,使区域内青少年尽可能多的受益。

2、县财政每年按比例拨付一定的用于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运行资金。

3、县人大、政协、共青团、教育及相关部门要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听取青少年心声,把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运行各项制度规范好,发挥最大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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